密封式蓄電池(簡稱蓄電池)歸在第8類危險貨物中,聯合國編號為UN2800,規(guī)定運輸包裝類別為Ⅲ類包裝——表現為低危險性的物質。
在國際海運中必須按海運危規(guī)的要求對蓄電池實施合適的運輸包裝,并按運輸包裝方式測試相關的包裝性能項目合格后,在運輸包裝上必須印制聯合國規(guī)定的危險貨物包裝符號及其它與包裝本身相適應的標記,才允許交付海運出口,如在蓄電池最常見的紙箱運輸包裝中,必須按Ⅲ類包裝測試0.8m跌落試驗和最小堆碼高度3m的堆碼試驗合格后,才該蓄電池包裝裝運出口。海運危規(guī)特別指出密封濕式蓄電池經過與運輸安全相關測試后無電解液漏出,并對電極實施良好的防短路包裝保護后,其運輸包裝方式可不受海運危規(guī)的限制。
按照《國際海運(空運、鐵路運輸、公路運輸)危險貨物規(guī)則》“特殊規(guī)定”規(guī)定,實施普通出口貨物包裝的密封型蓄電池必須通過振動、壓差和55℃電解液泄漏三項檢測,否則產品出口運輸包裝應使用危險品包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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